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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雅商陈经文律师受邀宣讲《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机关活动

文明条例

文明行为 从我做起

为深入推动《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大力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5月27日,中山市古镇镇文明办、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进机关活动。宣讲会由我所陈经文律师主讲,镇城住农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司法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以及各村、同益党群服务中心执法站的代表参加了活动。

 

 

 

《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陈经文律师指出,《条例》的制定,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塑造城市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推动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陈经文律师从《条例》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讲解,对单位和个人的文明行为以及法律责任作出更加清晰的诠释。号召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带头示范,作出表率,深入学习《条例》内容,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培育文明理念,践行文明行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人,做文明行为的引领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通过互动交流加深了大家对《条例》的了解,更好地推行《条例》。

 

 

 

 

古镇镇将以本次宣讲为开端,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陆续在学校、村居、家庭、机关、企业、商户、网络上开展系列宣讲和宣传活动,推动《条例》“七进”工作走深走远,引导广大市民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践行文明行为成为新常态,为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添砖加瓦。

 

 

编辑:罗小婷

一审:陈经文

二审:王开军

三审:王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