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布新的《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专业能力测试、管理人考核评审(暨惩戒)委员会评定、拟任名单公示及异议核查等程序,综合管理人晋级、除名、补录、退出、更名等情况,我省管理人更新为575名,其中一级管理人30名、二级153名、三级245名、个人管理人147名。
我所凭借在破产法律服务领域卓越的专业实力和出色的业务表现以及多年来在破产管理人实务能力方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再次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二级管理人。
我所高度重视破产法律服务人才建设,并组建破产重组专业团队。该团队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与和解、破产案件中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强制清算及自行清算、公司重整、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服务,在该领域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在企业破产重整、清算以及和解等各个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此次再次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是对我所在破产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及破产管理人实务能力的高度认可。未来,我所将会继续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不断提升在破产法律业务中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为破产案件的妥善处理贡献力量。